现行高中语文课本值得商榷的地方(二)
肖义成
众所周知,郁达夫先生的名篇《故都的秋》主要写的是故都的秋的三个特征:清、静、悲凉。下文均是围绕这三点展开。如秋晨院落、秋槐落蕊、秋蝉残声、秋雨话凉等无不如此。但我在多次的教学过程中总有一点疑惑,那就是文章有一段是写秋果的,很多教参、很多授课者都把它归入了清、静、悲凉的范畴。对此,我认为不妥。请看原文:
北方的果树,到秋来,也是一种奇景。第一是枣子树;屋角,墙头,茅房边上,灶房门口,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。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,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,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,正是秋的全盛时期;等枣树叶落,枣子红完,西北风就要起来了,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,只有这枣子、柿子、葡萄,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,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,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。
文章千古事,得失寸心知。这里,我们凭直觉读出的是愉悦,试想,“奇景、一株株地长大起来的枣树、淡绿微黄的颜色、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枣子、北国的清秋的佳日、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”这些词语,哪个指向清、静、悲凉?文章中是有一句“西北风就要起来了,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”,但这是说果熟之后的情况。不是文章本段所要表达的主题。这一点文章的总起句一开始就证明了:“北方的果树,到秋来,也是一种奇景。”说明写的是北国秋日奇景。
因此,我个人觉得郁达夫先生本段是写秋不假,但并不是写的清、静、悲凉。从写秋这个意义上来说可以保留,但从写清、静、悲凉三个特征来说,则是游离了题旨的。作为人教版教材,从严谨规范的角度考虑,建议修订时删去这一段。不然,施教者无从归结概括。